1. 首页 > 小常识

重庆个人缴纳缴存公积金需要哪些资料,重庆个人缴纳缴存公积金需要哪些资料和手续

  重庆个人缴纳缴存公积金需要哪些资料,重庆个人缴纳缴存公积金的资料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被委托人的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核对身份证原件);  单位的书面出证申请(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国家机关设立批准文件复印件(盖单位公章)的。

  关于重庆个人缴纳缴存公积金需要哪些资料和手续,重庆个人缴纳缴存公积金需要哪些资料呢,重庆个人缴纳缴存公积金需要哪些资料和材料,重庆个人缴纳公积金的条件,重庆个人交住房公积金等问题,今天小编将带您来分享一下。

重庆个人缴纳缴存公积金需要哪些资料

重庆个人缴纳缴存公积金需要哪些资料

重庆个人缴纳缴存公积金的资料

  1.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2.被委托人的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核对身份证原件);

  3.单位的书面出证申请(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4.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国家机关设立批准文件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办理材料

  1.灵活提取:缴存人本人提供身份证件原件。

  2.销户退出提取:缴存人本人提供身份证件原件。

  3.租房提取:

  (1)租赁公共租赁住房自住的,应提供:

  ①与当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机构签订的租房合同;

  ②租金缴纳证明;

  ③缴存人已婚应提供结婚证,单身应出具《单身声明》。

  (2)租赁商品房缴存人申请按照我市规定提取限额提取的,应提供:已婚应提供结婚证,单身应出具《单身声明》。

  4.死亡提取:继承人申请提取死亡缴存人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确认继承人权利的公证书或判决或调解文件(上述文件中载明的继承人均须到场确认,如只有一个继承人,则上述文件应明确是否为唯一继承人)。

  如继承人无法提供确认继承人权利的公证书或判决或调解文件等材料的,也可所有法定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为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全部到相应分中心、办事处确认并书面承诺后,办理提取手续,继承人应提供身份证及结婚证、户口簿等直系亲属关系(父母、配偶、子女)证明。

个人交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个人办理住房公积金需要带的证件和材料:

  首先应填写《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由所在单位盖章后,连同下列证明材料交贷款银行:

  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及婚姻状况证明(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人夫妻双方单位出具的《经济收入证明》及《公积金缴交情况证明》;

  3、购买住房应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及首付款收据;自建住房的应提供批准建房的文件;

  4、贷款银行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版权声明:本文来源于互联网,不代表本站立场与观点,子健常识网无任何盈利行为和商业用途,如有错误或侵犯利益请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79111873